新造林技術規程對種子和苗木的具體規定有哪些?
種子和苗木是重要的一章,包括一般原則、種子、苗木、種條和種子處理等五部分內容。
在一般原則中,除提出"兩證一簽"的總要求外,作出了4條具體原則規定,一是優先采用種子園、母樹林、采穗圃等生產的優良種質材料;二是優先采用優良種質材料培育的優質壯苗;三是不應使用來源不清、長距離調運、未經檢疫、未經引種實驗的種子、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;四是0.067公頃以上的成片造林不宜使用胸徑5厘米以上的樹木。
重點要關注3個方面,一是特別強調良種在造林中的優先使用,提高遺傳增益;二是增加了種苗使用限制性規定,主要目的是防止疫病傳播,做好"品種優劣"試驗,篩選優良新品種;三是不鼓勵成片造林的苗木規格使用胸徑超過5厘米以上的樹木。這一規定主要為有效遏制近些年出現的移植大樹之風而制定的。移植大樹既不利于原生地森林資源的保護發展,也不利于移植樹木的健康成長。從技術規范層面,既有利于節約造林成本,也有利于提高造林成活率。從管理層面,采挖胸徑5厘米以上的樹木要執行森林資源管理的相關規定。雖然《新規程》對城鄉綠化中使用來自苗圃培育的大苗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和限制,但在城鄉綠化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全國綠化委員會、國家林業局《關于進一步規范樹木移植管理的通知》精神和相關要求。
在種子章節中,為控制造林用種地理來源,保證與本地區氣候、土壤等條件相同或相似的地區調撥種子,增加了"宜使用同一種子區的種子,跨種子區域大范圍調撥種子應先進行種源實驗。由北向南調撥種子不宜跨緯度3度,由南向北調撥不宜超過緯度2度;東西向調撥經度不宜超過16度"的規定。
目前,工廠化容器育苗生產已成為我國苗木的重要生產方式之一。可降解容器可自然分解,苗木栽植時不需要去袋可直接定植,成活率高。使用不易降解的容器,殘棄的塑料存在于土壤中,影響苗木根系的發育和對水分、養分的吸收,使土壤透氣性降低,從而導致苗木生長不良。對于苗木處理措施,增加了"容器苗宜采用可降解容器,栽植時應對生長出容器外的根系進行修剪。不易降解的容器,在栽植時應進行脫袋處理"的相關要求。